学生工作

当前位置 :  首页 > 公告通知 > 学生工作

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

来源 : 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处     作者 : 学生处     时间 : 2021-01-14

各学院(部):

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今年1月20日学生开始寒假。为进一步做好本科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,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、愉快、充实的假期,结合我校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,现将2021年寒假前后本科学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

1.组织学生寒假离校工作学生考试结束后,学院要引导学生有序、分批、错峰离校。要组织学生做好离校报备,掌握学生离校时间、行程,“一人一档”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,做到学生底数清、情况明、行程可追踪。

2.落实留校学生教育管理。学院要做好1月25日之后留校学生审批工作,加强寒假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。要精准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并完成每日信息上报,关心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,并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。

3.做好学生安全教育。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安全、纪律和法制教育,提升学生安全意识,注意交通安全,防止电信诈骗。要提醒留校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注重防火防盗。要提醒离校学生保管好贵重物品,关好宿舍门窗,关闭电源开关和水龙头等,杜绝公寓安全隐患,并做好返乡途中个人防护。

4.提升学生疫情防控意识。要提醒学生遵守居住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,减少不必要的聚会、聚餐。继续做好健康监测,落实每日健康打卡、体温自测工作,学生离开居住地(所属县市区)向学院申报。指导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同学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。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。

5.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假期。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,制定学习规划,做好专业学习、考研升学、求职就业等方面准备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,增强身心素质。引导学生在做好自身保护提前下可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志愿服务,为当地疫情防控贡献力量。

二、完善假期前后的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

1.关注学生资助对象。各学院要深入实际了解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,关心他们的生活,对购买车票等存在实际困难的同学,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帮扶工作。

2.关注学生心理健康。各学院要高度关注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带来的影响,关心关注学生心理健康,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,学校在假期开通线上心理咨询,可通过智慧校园APP进行预约。

3.关注受疫情影响学生。各学院要动态掌握居住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情况,为他们提供充足的情感、生活和学业支持,帮忙解决实际困难。

三、做好新学期学生返校报到工作

1.分类分批分区错峰返校安排。2月28日202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;3月1日2019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;3月2日2018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返校;3月3日2016、2017年级本科生及其他类别学生返校。

2.做好学生返校报到相关工作。学生返校继续实行申请制度,学院根据每日健康打卡、健康码、一人一档等信息进行审批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对未报到学生的情况,要及时查清原因,未报到人数和特殊学生的情况于3月3日16:00前报学工部(见附件)。

学工部联系电话:28869683,邮箱:xgbxsc@hznu.edu.cn;保处联系电话:28867110(仓前)、28865110(下沙)、28865112(玉皇山校区)。

附件: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


学生处

2021114


快速链接

关注我们
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
邮编:311121
电子邮箱:xgbxsc@hznu.edu.cn

官方微信
All Rights Reserved. Copyright 2021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 版权所有 公安备案号:33011002011919  浙ICP备11056902号-1 技术支持:亿校云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
邮编:311121 电子邮箱:hsdxfb@163.com
Copyright © 2020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、学生处
公安备案号:33011002011919
  浙ICP备1105690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