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、职业化、专家化发展,根据《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考核评优对象
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。
二、 辅导员考核
1. 辅导员统一参加所在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。
2. 考核内容: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对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,并组织辅导员学生满意度调查。
3. 有以下情况的,辅导员年度考核不得推荐为优:
(1)在辅导员岗位工作 3 年内未取得心理咨询师或职业规划师等资格证书;
(2)一年内未完成 32 个课时以上的教学任务(包含党团课、就业指导课等);
(3)一年内参加科研小组学术沙龙或相关培训少于 6 次,也未撰写与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;
(4)学生满意度调查在学院全体辅导员中排名后50%;
(5)未能履行值班工作,入住公寓辅导员未能履行入住工作职能;
(6)因工作失误发生重大事故,致使学院、学校相关工作陷入被动局面。
三、 十佳辅导员评选
1.推荐名额:学生总人数(含本科生、研究生)逾2000人的学院,可推荐2名;学生总人数少于2000人的学院,可推荐1名。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7日12:00前将学院《辅导员工作考核表》电子稿汇总发送至邮箱:xgbxsc@hznu.edu.cn,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27办公室,推优辅导员请特别备注。
2.学校将组织开展评审会,产生2020年度十佳辅导员。请各位参评辅导员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28866896。
附件1.2020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
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
2021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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